法律问答

我是四川省绵阳市安县人,现年48岁,20年因多种原因把农业户口买成了城镇户口,自由职业,请问我现在可以交社保吗?交多少年?

2019-05-28 11:1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已经把城市和乡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了,不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统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对应,也是我国两大社会保险制度之一。
  •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交社会保险的区别:
      
    1、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民政局归口管理,一般下设一个农保处,有另外一套参保办法,具体 不是很了解,大概情况是每年缴一次,退休保障为定额,保障层次较低。
      
    2、农业户口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可以参加当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但大部分省市规定,农业户口职工离职时,一次性退还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除非你在某个企业工作15年以上且一直干到退休,这时候才可以参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而且社保部门一般也不受理农业户口人员以个人身份(自由职业、自谋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但个别地方比较特殊,如深圳,不管你户籍是否在深圳、是否城镇户口,只要你在深圳就业,累计参保交费15年,到达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3、工伤保险方面,农业户口职工和城镇户口职工没有区别,不受户籍的影响,享受同样的保障。
  •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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