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号,手机号,还有真实姓名泄露给了骗子,骗子说我名下的一个手机号发了好多诈骗短信,帮我打公安局的电话,我就泄露了个人信息,请问该怎么办?有事吗?

银行
2019-05-28 14:3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般是没有严重后果的,如果身份证遗失,建议及时挂失补办。
  • 您好!建议不要理睬诈骗短信,最好先核实相关情况。如果打开诈骗短信的链接,输入帐号密码,钱会被盗;链接里的盗号木马病毒已经植入您的手机,下次只要您一输入账号密码,骗子就立刻收到您的手机自动发送的短信,短信内容就是您的银行卡号码和密码。
    谢谢阅读!
  • 遭遇电话诈骗要怎么办呢?
    电话诈骗属于网络诈骗的一种,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与普通诈骗罪一致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
    2、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
    3、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5、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