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加盟了一家连锁店,公司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我签订了一个三方协议是成了租金支付的保证人,现在公司停止运营,我必须尽快与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否则产生的各种费用将无人承担。但是公司已经没人负责没人管理,我又不是签合同的一方,如何才能解除这个租赁合同呢。谢谢

连锁加盟
2019-05-28 15:09: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内容尽量全面一点就行。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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