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问的是,我跟老公哥哥发生了关系,但这种关系不是我想要的,因为我家没房子,回去得去他家住,而是我一个人回去的,回去那晚,发生了关系,我睡在床上而他半夜才回,还有他的孩子,和我发生了关系,这关系不是我想要的,因了丑事,为了名声我没说出来,而这么的年后,今天回家过年,又是这种情况,我还是选择了不说,我现在想想害怕,想同我老公离婚,可以离鸣

离婚
2019-05-28 15:34: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家暴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一方有家暴行为,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对父母仍然有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