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瓶车走的绿灯,对方电瓶车闯红灯把我撞了,车子报废了,对方收轻伤,要求我赔医药费,我要求他赔偿我的车子,他说两清谁都不赔谁,我该怎么办?

2019-05-28 20:3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 闯红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会记分罚款。酒后驾驶,如果达到醉酒级别,则构成危险驾驶罪,负刑事责任。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的处罚为扣6分,罚100元。现在一般处罚都是扣6分,罚款200元。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
  • 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只要机动车有责任,不分责任大小。交强险都是在限额内全部赔偿的。具体赔偿限额如下: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多数都不赔偿营养费的,需要赔偿营养费的,必须有医生证明),最高赔偿1万元,超出1万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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