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经朋友介绍转了一个店面,付了三万块钱的转让费,他只给我打了一张收款条,让我如果别人问,就说这个店是我和他合伙开的,没签正式的合同,说后期再补,因为是熟人介绍的,就没有计较太多,合同也一直拖着没签,开了没多久,我家公生病,我没有时间开店,就想把店转出去,因为我手上没有合同,我就找之后转店我的那个人要求签正式的合同,才知道因为他跟之前的房主有纠纷,合同根本签不了,没有合同我就转不出去,那三万块钱就打了水漂,我让他签不了合同就退钱给我,他也不退,我可以起诉他吗?

2019-05-29 07:01: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订立合伙协议,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 理清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2、合伙协议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3、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
    4、明确约定合伙协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 合同法中规定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是不得转租他人的,租赁合同虽然未标明是否转让,但也要经房东同意才能转让。如果承租人有转租的打算,必须提前写明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人转让,否则转让时就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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