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农村68岁老奶奶和65岁老头吵架、老奶奶被打头卢内出血住医院一个月,公安部门验伤鉴定是轻伤一级、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这正常吗?对方d打人还很嚣张,就是不赔钱他家说有关系。??谢谢那位律师帮忙非常感谢

2019-05-29 12:0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 您好,首先报警,保留对方对你有人身伤害行为的证据。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伤情如何,如果经过法医医学鉴定构成轻微伤的,要进行民事赔偿
  •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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