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去法院起诉离婚,可是我不知道程序,请问婚姻法规定离婚诉讼的程序?

离婚
2018-08-10 10:3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判决 → 上诉 → 二审 →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 → 受理 → 审理 → 调解 → 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诉讼离婚程序
    1.起诉方前往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法院,递交《民事诉状》。
    2.提交诉状后,要经历立案、答辩、调节、判决,一审结束。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法院组织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如拒绝审理,法院可直接裁定。二审为最终判决,不可上诉。
  • 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