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母亲去年去世,留有银行一张定期条子,口头交代留给我弟弟上大学,当时由于弟弟未成年所以没有取出,现在弟弟刚高考完正好用得上笔钱,怎么进行公证才能最简单快捷的取出这笔钱并为我弟弟所有。由于爸爸不是很靠谱的人,担心他乱花 ,所以并不想让他知道,以前告诉过他有这个条子,但是我跟他说的是已经取出,所以只想由我和弟弟的手续就能让钱归弟弟所有是最好的,谢谢律师给个答复。

公证
2019-05-29 14:19: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
    4、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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