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2013年10月认识,11月在一起,那个时候我才16岁,他26岁,在这期间分分合合多次,最后还是在一起了2014年怀孕后家里人不同意我和他在一起,就去打掉了第一个孩子,没过多久又怀孕了,由于我们在一起经常吵架父母都不同意我们一起,最后孩子流产了,2015年怀孕了12月,我们办酒席结婚了但是没有拿结婚证,2016年3??月又给他生下宝宝,现在宝宝一岁半了,婚后一直在家带宝宝,给他父母做饭,他父母都在工作,他也去了重庆工作,几个月回来一次,我在他手机里发现他在跟其他女的玩暧昧,所以现在想跟他分开,现在我又怀了二宝七个月了,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9-05-29 14:41: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自己可以提出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或者不离,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我们建议即使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离也要认真应对,因为此时在法庭上的陈述、双方的举证都会记录在案,下次诉讼时有很强的证据效力。
  • 法律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只要女方愿意就可以生下孩子。  婚姻法规定女方在孕期,男方无权提出离婚,除非男方有法院认可的离婚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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