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那个厂做了两个月,工资没结,当初是因为和老板闹矛盾才走的,他当时说做不做算了,工资没有,我们没有理他还是走了,后来她要我去上班,不然工资不好结,我后来到月底发工资跟他打电话,他说年底,然后等快放假了,他又说等放假,然后等放假了又说在外面收帐,要我们等电话,然后又打电话,又说等腊月23,然后昨天又说等25,我们说不行要24,他答应了,刚跟他打电话,他不接电话了,我该怎么办?

2019-05-29 16:37: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且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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