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一直不给办房产证 一年多了 请问该怎么办

2019-05-30 01:52: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就算房屋产权年限70年已经到期,业主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而1994年通过,2007年8月修改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约”,而续约后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申请续约也没通过批准的,土地就要被收回——这两者间存在矛盾,这应该是房地产税要出台前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是矛盾之处在于,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
  •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
    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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