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俩车相撞我负全责,我是全险,对方不是营运车,是单位工作车,现在租车工作,要求我赔偿租车费用,我应不应该赔偿,有无法律依据,谢谢

2019-05-30 03:02: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保险公司认定是在赔偿责任内的,那么你的保险公司会按你的投保承担,不在承担范围内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拒绝。无论是医保还是自费的单子,关键要保险公司认可,如果对方自作主张各种检测,该费用你根本不用承担。车全险这种情况下:
    1、单方车损:全额赔偿(但有的公司还有个政策:无现场,扣除20-30%)
    2、两车相撞:按责任比例赔偿,假设你是主要责任,调解要承担70%责任,你的车的修理费70%加上对方车的修理费用30%由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你的车辆修理费的30%由对方赔,但实际都将你要赔对方的30%相抵扣。
    3、碰撞财产(如马路栏杆):按定损多少赔多少。
    4、其他附加险只是对一些特殊情况发生作用。总的来说,不可能一句话都全了,还得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这是关于全险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请参考。
  • 相撞,赔偿,全责交警的责任认定是正确的。人保财险的理赔首先要看你是如何保险的,对方的车辆损失在交强险中最高赔付2000元,如果造成对方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那就要看你是否投保商业三者险了。
    自己的车辆损失如果你投保了车损险也是可以赔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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