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办信用卡被骗5600元,我该怎么报警

银行
2019-05-30 06:1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网上被骗了钱能报案,不论数额多少都应该报警。目前我们正在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活动。
      
    二、目前网络诈骗行为之所为猖獗,与其作案手段的隐密性有关,同时也是有些被骗人嫌报案费事、数额小、怕丢人不报案,变相纵容犯罪活动有关。
  • 申请办理信用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
    2.如果您还能提供银行存单、房产证明、学位证明等,您的申请审批过程将更加方便快捷;
    3. 如果您属于外地户籍、境外人员在申请当地工作,及现役军官以个人名义申领信用卡的,有些发卡银行可能会要求您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户口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含工作证明);
    4.各发卡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关于《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因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在1997年新《刑法》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18日颁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于个人诈骗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分别定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和20万元以上”。
    对于单位犯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和诈骗数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分别适用量刑。该司法解释中确定的诈骗罪量刑数额标准,一直到2011年4月8日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所取代。
    (以下简称联合司法解释)在1997年刑法实施后至今,随着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变迁,《刑法》又陆续进行了多次修订。同时各种新型的诈骗活动猖獗,特别是利用电信、互联网、银行卡等相结合的诈骗团伙案件增多,此类案件涉及受害人众多,受害人、犯罪分子和作案工具都可能存在跨省、跨境甚至跨越国界的现象,社会影响恶劣。
    为适应新的形势,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了上述联合司法解释。
    联合司法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第二款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该联合司法解释还例举了包括“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等5种依法“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