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计划打劳务人身损害官司,请问律师有权去学校调查大学生领取贫困助学金的事吗?高校会提供证明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5-30 13:28: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由于院方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患者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同意协商处理的,可以协商处理,不愿意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涉及在学校学生人身损害赔偿之关于“在学校”:
    当我们说“在校学生”时,是说这些学生仍然还在学校中学习,而一旦他们被颁发了毕业证,离开了学校,就成了毕业生。也可以说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了。
    与此相反,下一个层次的学生被上一级学校录取,取得了录取通知书,他只是取得了进入这个学校的资格。当他来到学校,在报到前虽然也可以叫“新生”,但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生,只有报道后才取得学生的身份。
    这是从学生本身来说的“在校”的范围。而从学生与学校的关系看“在校”,又有不同的含义。通校的学生踏入校门即可谓之“在校”,而住校的学生,只要没有正式明确放假,如每周周末回家,节假日离校,都应属“在校”。
    而学生上学后,在老师或学校的组织下进行的活动,虽然有些是离开学校到社会上进行的,如到工厂、农村参观,到有关单位实习,因为是属于学校组织的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因而也应视为“在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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