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外地拖欠的工资可以在本地劳动监察大队起诉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30 15:1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监察,劳动监察受理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投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1、投诉企业拖欠工资、不签合同和不交社保,企业负责人不配合调查,劳动监察大队可以直接处罚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
    (一)项、第
    (二)项或者第
    (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司欠我工资,劳动者不能私自拿公司的电脑做抵押,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 一、有权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可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支付未签书面合同赔偿金;
    2、补上社会保险;
    3、支付经济补偿金;
    4、支付加班费、拖欠的工资及其总额25%的经济补偿;
    二、所述证据不充分,需要提供诸如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更充足的证据才有胜诉把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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