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别人打架,把我打鼻骨折,经双方当事人调解,对方付我医药费,相互谅解。可派出所说要处理我,还让我做法医鉴定,限日期交上,如果派出所处理我,我没按时交法医鉴定,是不是我就输了。谢谢!

暴力伤害
2019-05-31 05:2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打架斗殴致人伤害,双方应当分别为自己造成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因为受害方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侵权人先行进行医疗费的垫付。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需经法医鉴定确定。如果构成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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