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网上买了一台假手机,是北京发货来的,他们寄到上海通过邮政局送到我本人,货到付款,又不让验货,我把钱给了邮递员,商家说的是很好,说假的退货,现在打电话他们推来推去,我才知道被骗了,商家电话打得通,但是他们的号码没有登记过,根本查不出他们地址,我很无助,请求你帮忙,跪谢了!

消费者维权
2019-05-31 06:3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具体量刑看数额确定。  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保证金最低一千,实践中很多都上万。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 网上被骗除了报警还有哪些维权方式?
    (1)登录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或拨打“国家公安部”:010—65283344;010—65207655
    (2)联合起来
    由于网络诈骗,具有跨地区、隐蔽性、多花样、智能型等特点,办案力度比较大,再加上目前公安机关并未对该类案件进行全国协动实时联网,除非是被骗金额巨大、影响比较深等原因,所以如果能够联系到同时受骗的其他受害者,受害者要联合起来。组建qq群、微信群等,尽可能多的人将信息汇集,成立维权委员会,各省市主要城市选取代表,将案件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知。
    同时选出站所在地人员与经侦部门进行对接,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3)联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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