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年前网上认识一个女孩,可能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家人我个人都比较着急,所以过年就邀请她到我家,第一天就住在一起了。可能她的很多坏毛病太离谱家人特别不喜欢我也是对她看法没那么好了,第二天在宾馆住的,后来就把他送走了,走了之后她给我打电话就让我负责,说可能怀孕了,现在都过去快一个月了她说她要我付出代价很偏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让她做的检查给我看她也不,让她过来谈判她也不,让她打掉她也不,方正胡搅蛮缠威胁我,我现在精神都快崩溃了

2019-05-31 11:3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姐姐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可以不退还彩礼。威胁人身安全可以报警。
  •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 夫妻双方不够收养孩子的年龄,就无法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而收养人年龄不满30周岁,不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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