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小妹妹是捡到的孩子,一直没有办理户口,现在已经10岁了。可以办理户口吗?需要那些手续?可以办理吗?

2019-05-31 11:5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 捡到孩子想收养如何办手续:

    1、捡到的小孩打算收养,收养人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2、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3、同时,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5、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 小孩户口跟谁都可以 爸爸是城市当然跟爸爸咯 新生儿办理户口
    1、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一孩准生证(或二孩准生证);
    3、孩子出生证明。带以上资料,到夫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的户政科,填写有关表格后,就可以了。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新生儿办理户口的时候还会收一定的工本费。还有就是小孩上户口有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上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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