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我和我爱人都是村民。我们村有征地补偿款和分红。原来村里规定2013年5月份前出生的孩子,享有和父母亲一样的股份,因为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所有的村民享有股份。而我儿子是于2018年8月22日出生。至此到目前村里一人一共征地分了三次钱,一次为8500,一次为2600,一次为11000.像这种情况,我儿子能争取回来他应有的征地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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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使符合要求进行买卖,也只能转让使用权,不能转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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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经济,教育,孩子年龄等。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的。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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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