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珠海交了几年的社保,现在要回家发展了社保不转可以自己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31 18:4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19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32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52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由此可见,社保关系转移可以转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注意,理论上,五险中的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只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部分城市目前不支持失业保险的转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合同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这个原因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客观来说,社保断交之后是可以补交的。但是具体还要看你们当地的具体政策,并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各地关于社保间断期间是强制性补缴、严禁补缴还是自由选择等方面的规定并不一致,其处理结果也就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只能以当事人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的解释为准。
    当年的社保是可以补交的,跨年的应该就不可以了。社保养老是累计计算的,退休前交足15年就行。如果有医保,以后应注意最好别断交,因为会影响医保待遇。如果不补交社保,而你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那现在的单位是无法给你上的,你自己去你当地区县的社保所就可以上了,但是提前是你的档案是自己存的,没有转到企业的集体存档里,不然也是没法补交的。
    建议大家可以到当地的社会管理中心进行补交申请。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对于个人,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和医保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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