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在武清买了两套房,付了首付款,这个不是商品房,是在还迁地上盖的房子。我们买房的时候销售说这个房子可以分期可以贷款,贷款贷10年的,可以和工商银行中国XX贷款,我们的计划就是还10年,每个月还6千左右,也还的起。但是其实他们这个房最多只能贷3年,并且贷款是和房地产做贷款,也不是和银行。我们当时交首付的时候,就问贷款的问题,还说要当时贷款。销售一直就引导我们说等19年6月交房的时候你们在贷款就可以了,这样还少付6个月的利息。根本没提只能贷3年,就在回避这个事。现在贷3年我们还不起,那边也不想退钱,我们有录音,打官司能赢吗?

2019-06-01 07:3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商业贷款首付是30%,公积金贷款是20%(90平米以内。90平以外是3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 分期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买房都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首付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1: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
    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
    你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你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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