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会宁县代课教师,月工资500元,但发给教师的只有200元,请问是谁克扣去了300元,谁能替我们讨回这些钱?

其它
2019-06-01 09:25: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按照《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但是,以下几种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 工资是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与员工约定的方式支付的,可是,实际生活中很多公司会违反法律规定不及时发放足额的工资给员工,那么,针对这种情形的,员工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干了一个月的活只给半个月的工资该怎么拿回剩下的一半呢?   如果在生活中碰到这种公司或者老板的,可以按照如下几种方式为自己讨回薪资:   
    一、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便利的途径就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双方协商能够让局面更加和气,而且时间成本、人工成本等也是最低的,所以,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的,建议先试着跟对方协商。   
    二、调解   如果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么,当事人就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投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五、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当事人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而且对于这类案件,你可以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前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即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