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1岁半,分居8个月,孩子一直是女方带,现在双方办理离婚,但是扶养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女方要求男方支付2000每月的扶养费(含给孩子买个意外重疾保险),后期的教育与医疗则平分,男方不同意,请问法律上对于扶养费及其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标准??另外,请问女方的要求是否过份?孩子1岁多的开支基本都是女方支付,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离婚
2019-06-01 09:33: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抚养。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首先要准备好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疗保险往往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而如果您购买的住院医疗保险中带有住院津贴保险,那么还可以针对因住院医疗所致的误工费用损失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津贴型住院医疗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
    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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