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2个女儿,可是我姐跟我的户口还是在自己村里?现在我们村里说我结婚了,不应该享受村里的福利,还不给我交医保(我10月1日结婚,10月8号-9号交医保的。)。说我的户口不迁也没关系,但不会享受村里的福利。村干部还说我姐小孩已入我家,以后我小孩就不给入了?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2019-06-01 11:2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户口所在地还是按工作地计算。
    1、按现行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按伤者户籍来确定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户口无论跟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孩子户口必须随哪一方,全凭自己权衡利弊决定。继承遗产和户籍没有关系,比如你是外国户籍,一样可以继承你父母在中国的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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