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农村户口想要建设住房用地。由于我们老村子地势低,每年雨季有时会涨水上来,政府曾经给我们村迁移过一块新地。然后当时经济条件问题我家没建房子,而且后来修路,我家分的宅基地被占用,也没任何形式补偿我家。如今想建房,没宅基地可用,老宅基地政府已没规划和地势低原由迟迟不给批。多年来也不解决我家建房宅基地问题。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获得一块宅基地,就目前政策形式和法律规定内。

2019-06-01 13:23: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户一宅,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村没有进行旧村改造的,只能原拆原建,否则就可以以现在的宅基地换新的宅基地,再建房。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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