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家里的狗没栓,被侵权人遛狗的时候家里狗冲出去和她的狗咬架,狗没伤,此时我出来训斥我的狗,而被侵权人在场面得到控制的情况下抱自己的狗崴了脚,骨折。拒绝我方陪看伤,自己发来看伤发票要求赔偿,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各种费用。请问这个案子我方要付多少责任,对方的赔偿主张是否全部应该满足?

其它
2019-06-01 14:53: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被工厂的狗咬了,明显是侵犯了人身权,狗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狗作为工厂管理者的私人财产,其对狗有管理义务。由于管理不慎,所饲养的动物造成你损害,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狗主人方有一个免责事由,如果你对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对方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3.在下面两种情形下,对方完全承担责任,没有任何免责事由:第一,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比如没有栓狗链等。第二,该狗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4.本案中你一个月不能上班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误工费,同时可以所受伤害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5.如果本案中你是因为工作原因被狗咬伤,还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
  •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A.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B.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C.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