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夫妻拟购买的第一套房子是二手房,找的中介,当时看好了,就约了房主签买房合同,签合同的时候中介才告诉这套房子是以公证书的形式公证给第三方,由于当时不懂,和中介反复确认不会有纠纷和麻烦,就签了。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由于房屋公证,不能受理公积金,只能商贷,合同中明确说了因买房人自身原因不能受理公积金才给商贷,我们买方这边没有问题。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如果不支持,商贷多付出的钱能否有说法?

2019-06-01 16:2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二手房按揭贷款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签约。
    2、签贷款合同,买卖双方签署贷款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且带齐以上材料,买方还需备齐首付款。
    3、评估,中信安排评估公司上门评估,业主配合即可。
    4、网上签约,签约中心委派专人陪同双方到建委网签窗口网签,网签价格要保证客户贷款要求。
    5、审核,根据买卖双方提供材料结合评估报告和网签合同进行审核。
    6、批贷,审核完毕决定是否批贷,以及批贷金额,出具批贷承诺函。
    7、过户,签约中心安排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之前,需要买卖双方对大额物业费用进行提前交验;过户当天需要先到地税局按照网签合同交易额缴纳各项税费。买方当天可以领取建委开具的领证通知单、和地税局开据的契税票。
    8、放款,过户完毕3个工作日内放款给卖方。
    9、物业交割,过户完毕双方交接房屋,一般为过户当日,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
    10、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般过户完毕10个工作日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各区不同。
    11、抵押登记,过户之后买方需配合银行做抵押登记手续,办完抵押登记房本原件交予买方。
  •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业主亲人代签的,业主知道后没表示反对的,合同就有法律效力。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业主与买方双方当事人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及是否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只要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是业主亲人代签的,相对于善意的第三人,业主亲人属于表现代理人,第三人会认为这表现代理人是经业主授权的,所以业主知道后没表示反对的,合同也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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