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单位女性工人评上高级职称,可以60岁退休吗?

2019-06-01 17:4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我国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延续了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的制度设计,比如在1951年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还有在1957年颁发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此外还有在197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之规定,在这些规定中规定,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作的、以及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和在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的男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为60周岁、50周岁,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则为55周岁。  是否应该延迟我国女性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1951年时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35岁。而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的发展和卫生技术水平的提高,如今我国居民的健康水平相比几十年前有了显著的提高,所有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达
    71.40岁,而女性相比男性更为长寿,女性的期望寿命已经高达
    73.33岁,显著是要大于男性的平均期望寿命
    69.63岁。但是问题就出现了,现在我们所实行的退休政策是近30年前制定的,某一企业的女性员工平均退休年龄为50岁左右,这种已经持续了几十年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的的退休政策显然不符合我国社会的现状,也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 退休前的劳动纠纷可以
    退休后属于劳务关系,有纠纷直接起诉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