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公司员工替客户签借款合同签字按手印,之前客户本人签定过借款合同,借款已经发放,需要负责吗

2019-06-01 22:25: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五、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直接走房屋抵押贷款流程即可。
    1、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2、办理期房抵押: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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