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建房,包工承包给别人,没签合同,但是有支付工钱给包工头的收据,有包工头签名,建好房不到半年房子出现问题,也请专业人员质检了,报告显示是基础问题,包工头不愿承担责任,请问打官司的话胜算有多少?

2019-06-02 11:1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约定房屋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先找对方协商处理
    双方当初是诚心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现在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是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的,那么即可以试试先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尽量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去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双方都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只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收集书证。
    一方已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即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房产交易税缴税凭证等。
    (2)提供物证。在已经开始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后,那么可以提供交易中的房产所在地等。
    (3)证人证言。
    如果双方做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找其做证。
    (4)视听资料。比如录音录像等,一般情况下可以提取摄像资料。
    (5)电子数据。如为达成房屋买卖交易发出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当然,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房者已经交付了房款,卖房者迟迟不交付房屋的,那么就要看是否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强制对方腾房,以及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等。
  • 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生效要件是公示登记,即需要在房屋登记机构处进行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只有经过登记,这房产所有权才是正式转到购买人,也就是您或者您和您老婆的名下。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支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有权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其例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工程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进行约定。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支付又称付出、付给,多指付款,是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是社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货币债权转移的过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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