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欠债,要是债主找上门了,因为家庭很困难,有两个孩子在读书,其妻子或者子女有义务偿还吗者子女有义务偿还吗?父亲欠债,要是债主找上门了,因为家庭很困难,有两个孩子在读书,其妻子或者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2019-06-02 15:30: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在父亲死亡后,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儿子作为继承人当然要受上述规定约束,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也不能说是“父债子还”。继承法还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应予支持、提倡,但在法律上,儿子没有替发亲还债的义务。
  • 对于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归还日期,可以随时要求归还,自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或偳还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追讨过,则法院不再支持,但在这期间每追讨一次,两年的时效期间就重新起算。因此在存在欠债的情况下,应当即使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