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写一部小说,小说名字还没取,人物名字我想用三国人物的名字,内容主线想用三国的主线,其余的内容想写科幻内容,我想问问,这算是侵权吗,

2019-06-02 15:5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说的著作权取得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小说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具体计算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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