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曾是一名服刑人员,在我服刑期间因患脑出血病至肢体三级残,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刑满释放时监狱没有给我任何补助,出狱以后我多次与监狱沟通,希望能在生活费用和医药费用方面给我一些补偿,但至今监狱没有给过我一分钱,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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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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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体参保人如果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如果是城镇职工,男50女45周岁的,可以办理病退,年龄不足的,办理退职。交不够年限的是可以一次性补交满的,具体的你可以到你做在的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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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