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房屋遗产方面问题。我爷爷和奶奶有套房屋,92平方,他们的之女有三个,我的父亲已经去世,爷爷也去世,现在房屋按5400一个平方来计算,房屋是还建的,有10平方是之后奶奶购买的,之前只有82平方。他们现在叫我放弃遗产继承,我该怎么算,拿多少钱?感谢

2019-06-03 06:2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你可以代位继承你奶奶的遗产。也就是说,首先由你母亲将夫妻财产依法分割一半,然后由你母亲、奶奶、你按份继承你父亲的另一半遗产
  • 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51.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通常实务当中没诉讼的话去公证,有很多机构是只认公证的。
  • 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原则上由以上人员平均遗嘱;

    至于继承开始后,怎么分割的问题,由继承人协商处理,对于得到房屋所有权的,如果要变更登记,则要先向公证处进行公证,再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