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06年买的一套棚户区房子,签的协议,按约定能过户后协助我过户,今年1月份能过户了,可卖家反悔不承认,不给我过户,也不退钱,我想起诉他,还找不到人,现在房产证虽然在我手里但却是他的名字,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2019-06-03 06: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起诉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的案件诉讼费是多少?民事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表格计算收取:

    1、财产案件

    (1)1万元以下 50元

    (2)1万元-10万元
    2.5%-200元

    (3)10万元-20万元 2%+300元

    (4)20万元-50万元
    1.5%+1300元

    (5)50万元-100万元 1%+3800元

    (6)100万元-200万元
    0.9%+4800元

    (7)200万元-500万元
    0.8%+6800元

    (8)500万元-1000万元
    0.7%+11800元

    (9)1000万元-2000万元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
    0.5%+41800元
  • 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上不可以加名字。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就代表购房合同是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没有房产证,证明不了房子是属于你的,在合同上加不加名都没有意义了,加上名字也只是在合同上多写一个名字而已。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