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晚上我和我妈妈在路边散步.从后面来了一辆车.一下撞到我妈妈腿上.我就去追那辆车.然后车主下来.在我妈妈被撞躺的地方.我要报警.他不给.因为我闻到他喝酒了.并且他的车好像有问题.他还要让另一个人在这.他要把车开走.我不给走.可是他还是硬把车开走了.又因为他是我家后面的.所以我妈妈不想让他那个吗.也不给我报警.可是他还冲我喊.我妈妈本来腰就断过.这又直接被他撞倒在地.腿好像还伤的很重.现在我妈妈已经去医院了. 我想知道这件事到底要不要让警察知道.他应该怎样赔偿.

2019-06-03 11:00: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撞报警是正确的做法如果你被撞了的地方有监视录象的话一切都好办,你可以向交警报案并调出录象,然后向由警察划分责任请求赔偿,你去交警对把情况说清楚。他们会帮助你的要是有人证更好。
    没人证交警可以验出物证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追究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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