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和韩国人结婚,在中介的要求下我签了个担保书,假如我姐跑了我要赔偿韩国人很多钱,现在我姐不想去韩国了,人还没去??这个担保还生效吗?属于违约吗?

2019-06-03 12:5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不能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的,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既然已经担保了,别人没还,你是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而不是说你不想担保了,你应该要求那个贷款人赶紧还贷款,否则你很有可能要代还款了。
  • 担保法中对违约金是否要担保人垫付?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必须给付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也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所以,担保法将其作为保证范围中的部分加以规定。
  • 担保赔偿准备金是指融资担保机构按有关规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是根据担保业务低收益、高风险行业,为确保企业的偿付能力,担保企业应从每年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以弥补由于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控制的大额代偿而导致的重大亏损。
    n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指公司一年以内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业务按规定从本期保险责任尚未到期,应属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险费中提取出来形成的准备金。按照我国保险精算规定: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照本会计年度自留毛保费的50%提取。
    n企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代偿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n从两者的定义可以清楚的看见,两个会计科目均属于负债类。
    nn我附一个实例给你看看。nnn
  •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中介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应该分不同情形处理:
    1.中介机构只收取中介费,并未参与实际运输,运输合同中又明确约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发生损失的责任划分,此时中介机构不承担货损责任。
    2.中介机构不仅收取中介费,还具有运输指挥、协调行为 ,此时即使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发生损失的责任划分,但中介方因实际参与了运输行为,应与承运人共同承担货损责任。
    3.中介机构不仅收取中介费,还在运费中分得提成,该提成行为实际参与了运输费用的分配,此时应视为中介机构实际参与了运输活动,应与承运人共同承担货损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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