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结婚不到一年,从来没给过生活费,现在我刚出月子,有了个儿子,他因手机上玩钱欠下四五万,在我刚出月子那天偷偷从我手机转走5000元,用力拉扯我胳膊,四十多天时宝宝因病住院,他只给了5000元,给娃娃交了住院费,在娃娃没出院他有在不和我说的情况下扔下我和宝宝偷偷拿上我的卡存款条身份证钱私自离开,他关机和我们断掉联系,五天后才回来家,回来后卡上的钱都被他私自取走,拿走13万元,回来三万多没了,这种情况离婚怎么弄?

离婚
2019-06-03 13:31: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关于存在孩子名下的财产离婚处理:孩子名下的存款是不能动用的,这是夫妻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孩子的财产,离婚后,这笔存款属于孩子个人所有,任何不得动用,抚养孩子的一方只能保管,也不能动用,否则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收到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72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