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8.6.28日晚被打伤,造成左眼视力下降,还掉了一颗牙,至今没钱看病,办案民警领我去的司法鉴定所,说我眼睛做过手术,不给鉴定。也不给出书面材料。办案民警一直拖到2019.1.25才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民警办案期间多次投诉民警拖延时间无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对方喝酒了,一个字没提,问对方伤在哪,也不说,就说双方厮打,我受伤重,对方轻。二,我当天被打后要求对方拿钱领我去看病,对方说不管,冲动把对方家非法搭建的护窗玻璃打碎。而决定书上说是,故意打碎对方厨房玻璃。最后判决是对方行政拘留七天,罚款二百,我行政拘留五天,罚款二百。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6-03 15:2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人身损害可索要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遭受人身损害可以申请以下赔偿: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前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被人打伤要立即报警,警察会让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结果 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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