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最近买了一个两手房!可在过户时费用大大超过了??现在想房东退款??房东说要按合同上说的 违约方??违约金三万!可我之前不知道过户费那么高 签订合同我本人没在场 是把身体证 放微信上委托中介给全全处理的??现在了解了那房子一些情况我不想要了??可三万的违约金 是由我来承担吗?谢谢

2019-06-03 16:37: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卖方不想卖房,中介公司居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因此无权收取报酬。
    中介公司收取的定金应当按照定金的法律规定执行,即中介公司应该返还定金,除此之外,卖方因其行为还应承担返还一倍定金的责任。

  • 1、房屋租赁合同本身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中介在合同订立的前期,或者是合同未订立之前,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可以说是相当于代理的身份。合同订立后,代理服务已经结束,代理合同或者是中介提供的中介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中介本身是不需要也不能在租赁合同中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3、所以你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和房东发生矛盾,只能和房东协商或是走仲裁、诉讼。中介在其中仅充当证明人的身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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