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非农业户口,我是农业户口,我孩子的户口挂在他爷爷户头上,也是农业户口,现在面临分土地了,可村里的人却说我孩子挂在他爷爷名下不可以分到地,没有用,那为什么以前落户的时候却可以呢?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9-06-03 19:0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领养证办好要落户口。 
    1、该前提下,当事人(户主)应带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证明、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申报孩子的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和至少夫妻双方一方的户口、身份证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户籍科申请,户主只能立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有房子就可以落户,但具体办理程序,各地是不一样的,只能咨询自己所属地派出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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