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邻居赠予20多年的空地,没有手续,对方也没有土地拥有的手续,因为面对拆迁问题,所以现在来要,他能要回吗?

2019-06-04 01:13: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
    四、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一)建筑工程
    1、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
    2、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取得土地权属文件。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一)建筑工程(含永久性建筑、临时性建筑和维修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物);
    2、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一式4份及电子文件);
    3、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
    4、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消防、人防、配套、地名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审核意见)。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作出决定;
    4、同意的,办理档案预登记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 您好!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 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 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 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二、维权的方式 现在主要是两种方法: 1.行政复议 2.协调 所以,村干部要是来提拆房子的事情,您就拿出房屋安置协议,按照协议上的补偿条件跟他们谈条件。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