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霍邱县人,是合肥xx物流的一员工,向你咨询。 老板拖欠工资,2017年9月21号至2018年元月31号工资直至今天未给。如果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程序?在什么地方仲裁?谢谢你

仲裁
2019-06-04 01:31: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最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