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辽宁,现暂居青岛,异地更换身份证,身份证原件要上交,三个月后领取新证,期间需要用身份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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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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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 ;
(二)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填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公安机关提供);
3、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安机关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
2、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居民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受理时发放回执;
(四)办理期限:换领居民身份证为一个月;
(五)收费标准:申换领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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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