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没到期提前解约,合同也没写明谁违约就不可以退押金和可以退押金,房东不退押金合不合法

2019-06-04 05:0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劳动合同为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不干涉。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租房的押金作用
    1、向房东租赁房子,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遇见的情况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 。
    2、根据《合同法》第217条,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218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
    3、押金是在担保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押金。
    4、如果和房东有纠纷不能解决,建议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他们是专门负责出租屋管理的,可以找他们调解。
    5.押金另外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关于押金的法律性质,主要观点有:

    (1)抵销预约说。 认为押金的交付意味着当事人之间成立押金预约,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押金与其债权相抵销。

    (2)解除条件附债权说。
    认为押金的交付,发生了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即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所负的返还押金的债务上,附有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在所受损害的限度内押金归于消灭的解除条件。

    (3)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说。
    认为押金的交付,为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附条件成就,债权人无需返还押金。

    (4)债权质说。认为交付押金者, 对其受领人有请求返还之请求权,系以该项债权设定质权,故其性质为债权质权。

    (5)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其受领人负有附停止条件的返还义务,系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行为。受领人在自己债权受清偿之前,无返还的义务。即以交付押金者将来履行债务作为受领人返还押金的停止条件,因而,他债权人不得对尚未成立的返还请求权实施强制执行,其受领人得优先受偿。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以下内容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拓展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