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双11xx会拍了个拉床,厂家送货并给安装的,安装师傳把21根床板给安错了位置,厂家说给我换个新拉床,14号晚上4点多给送来的不是新拉床,木楞上有一排螺丝拧过的痕迹,不是原木自带的,不是新拉床,我跟厂家说,厂家不承认,就说是新拉床质量沒问题,我拍照给厂家,厂家说补偿我300元,我不同意,这不是新拉床,我要求退货,拉床我花了3300多拍的,厂家让我自己退货,自己出运费,我给xxx客服打了6通电话,就说交到他们领导处理,我14晚上就在微信里跟人工客服反馈了,留言上也留言了,到现在也没处理,这个拉床质量有问题,木楞上有一排螺丝拧过的痕迹,不是原木自带的。这怎么就不是质量有问题,包装箱上内订单号和地址什么都沒有,箱上就有我的名和电话。我没让师傳安装,我要求退货,床的质量有问题,让我自己退货,自己出运费,厂家期骗消费者,就说质量没问题,是新床,现在床在我家,你们可以看看,我退货,我要求上门取货,免运费。这床还有一股漆味,北方的大冬天,我还打窗放味,我这事该怎办啊!打扰了律师,谢谢为我解答,我接着该怎么办啊

消费者维权
2019-06-04 07:51: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该《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定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并规定,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作为三年;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三个月,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管线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施工单位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  《办法》还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
    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第4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综上所述,若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既可找房地产公司,也可找施工单位,如其相互推诿或不予理睬,可向当地消协投诉,仍不能解决的,则可向法院起诉。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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