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背着我与别的女人生了一个孩子,孩子已经6岁多了,以前丈夫会每月打给她们母女2000元,但前一阵子那女人说孩子要上小学了,要求增加抚养费,我想咨询一下,请问增加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2018-08-11 08: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费项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的,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应当支付其抚养费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 父母抚养小孩是法定权利,父母之间的这种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约定虽然是有效的,但是不能侵害小孩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一种法定义务,不能放弃,而同样子女要求父母对其进行抚养是他的一种法定权利,父母不能在离婚协议中代表子女放弃这种权利,即便放弃也因违法而无效,所以即便父母在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种条款只能在父母之间产生效力,子女仍然在任何时候起诉要求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都应当得到法院支持,只不过原本约定不用承担抚养费的一方被判决支付抚养费后,有权利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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