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殴打学生,辱骂学生,体罚学生,是否构成犯罪?

其它
2019-06-04 12:43: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老师打学生或者体罚学生,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轻者可以追究行政责任或侵权责任,造成了伤害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是找学校领导或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二是造成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可以报警,也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老师承担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三是造成轻伤害以上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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